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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出事,可能是什么罪?

时间:2016/4/14 13:32: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很多人已经意识到醉酒驾驶会触犯危险驾驶罪,也想当然的认为醉驾出事是这个罪,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关于醉酒驾驶的刑罚规定,存在于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个罪中。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区分三罪并非易事,今天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就做一个全面解释。
        危险驾驶罪,即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犯,只要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时达到醉驾的标准或者是飙车,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该罪的成立并不意味着醉酒驾驶要出现交通事故的危害结果。
        所以,醉驾出了交通事故,触犯的就不是危险驾驶罪了。那么,该是什么罪呢?
        一、普通醉驾肇事,只触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心态是过失心态,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驾驶人员处于醉驾状态,但实际是不希望交通事故的发生。只要醉驾后肇事没有其他恶劣的行为,肇事司机仅仅会触犯交通肇事罪。
        二、醉驾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说明驾驶人员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此时的醉驾肇事又继续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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