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网

咨询电话:022-58281505           4006262163转812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肇事罪 >> 正文

交通事故逃逸了,认定书一定是全责吗?

时间:2016/5/20 13:31: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交通规则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其中今天要说明的就是如果一辆车出了交通事故之后逃逸,那么他的责任必然是100%吗? 在小编仔细研究过之后,发现这也并不是一件绝对的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逃逸当事人就不用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问题的关键又出现了,如何才能够发现对方有明显的违规行为呢? 比如:逃逸当事人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对方当事人系闯红灯或逆行;对方系无牌无证摩托车;事故发生在非机动车禁行的机动车道上,而对方为非机动车;对方骑电动车或自行车驮带12周岁以上的儿童或成人,等等。

       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国晖律师给您支招

下一篇: 交通事故逃逸和非逃逸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