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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主责会怎么判刑?

时间:2016/12/26 17:02: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咨询问题:

我驾驶大客车正常行驶在丁字路口和一名骑电瓶车的人因相互避让而造成两车相撞(我的大客车和上述的电瓶车)造成该电瓶车上的人当场死亡以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首先要说明是能否判刑要看你是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所以说,你所咨询的问题目前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责任认定并没有确定下来,对于刑罚上面也因此无法判断。面对这样的情况,车主肇事一方首要要做的就是安抚死者家属,避免死者家属有国际情绪,导致后续协商无法进行;另一方面要保持和交警方面的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知道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够确认下一步的工作。

交通肇事罪在刑罚中拥有较为宽泛的量刑,既有实刑又有缓刑,对肇事者来说要最大限度的争取缓刑,尽量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遇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让专业律师帮你出谋划策,尽快的解决事故。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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