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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伤同事发生时,赔偿对照表

时间:2016/10/11 9:58: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护理费
以当地职工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依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完全不能、大部分不能以及部分不能 3 个等级,分别对应计算基数的 50%、40%以及 30%
交 通、食宿费
实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交 通、食宿费
实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住 院 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一般公务员的出差补助费用
住院 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在上年度的人均收入计算 20 年。超过 60 周岁的,大 1 岁就减 1 年;在75 周岁以上的则计算 5 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职工本人的月工资作为计算的基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对应 7、9、11、13、16、18、21、23、25、27 个月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付,对应的是 90%、85%、80%、75%的本人工资;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按月给付,对应的是 70%、60%的本人工资;七至十级伤残的,不给付伤残津贴。
辅助器具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辅助器具费
按需要
丧葬费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职工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6 个月
丧葬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6 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
将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在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费支出作为计算的基数,被扶养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则计算到18周岁;如果是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则按20年计算。超过60周岁的,大1岁就减1年;在75周岁以上的则计算5年
供养亲属抚恤金
计算的基数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按照不同的比例发放,配偶和其他亲属分别对应的是每月40%、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在前述基础上增加 10%,各抚恤金之和要限定在死亡
职工生前的工资范围以内。
死亡赔偿金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在上年度的人均收入计算 20 年。超过 60 周岁的,大 1 岁就减 1 年;在75 周岁以上的则计算 5 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 倍的全国城镇居民在上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职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情况下,无论是基于客观的原因还是劳动者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保险基金给付,另外的一个则由用人单位给付,给付的标准由统筹地的省级政府来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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