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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后,精神鉴定是关键

时间:2016/10/19 11:23: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有千万种,颅脑损伤是比较棘手的一种伤情,说是棘手是因为这一类伤情从事发的那一刻到最后赔偿上面的问题总会遇见方方面面的难题。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根据所经历的众多颅脑损伤交通事故案件整理了全面的解决方案,希望对各位伤者及家属有所帮助!

       首先,颅脑损伤的严重性,轻则只是眩晕几天,重则有可能危及到生命。如果交通事故造成颅脑受创,伤者一定要做全面的检查,而且颅脑的损伤很多情况是当时表现不出来的。伤者及家属要意识到这个伤情的严重性,及时确定病症,伤者的颅脑损伤是否伴随着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者硬膜下血肿等症状,同时出现这些情况时,伤者十分容易出现严重的后遗症。

       其次是出院,出院的手续也是十分的繁琐,颅脑损伤出院后仍然需要护理和加强,这些在出院病历上都要有所体现,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这些情况,那么后期的理赔会变得一场困难。

       最后是关于伤残鉴定的,精神鉴定不同于肢体鉴定。肢体方面的鉴定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精神方面的影响除了医学上的检查,还包括漫长的恢复期。由于个人体质有所不同,恢复状况有好有坏,所以目前为止精神方面的鉴定并没有十分明确的鉴定标准,这就要求了鉴定随行人员对鉴定事宜十分熟悉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完全的准备。

       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很大程度上是终生的,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赔偿,那么对伤者来说是极大的不公正,律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扮演的角色永远都是正义的化身,我们既不夸大伤害,也不能够视伤情于不顾!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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