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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证明书之后如何理赔?

时间:2016/6/7 14:41: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一般都是按照程序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但是有时候事故责任不能明确的交警只好出具事故证明书,但是事故证明书只能证明事故的发生,并没有依法确定双方的责任。

       一般这样类似的事故保险公司来理赔的时候会明确的表示这样的事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请伤者自行理赔。听到这样的消息,感觉自己的赔偿无望,也就不再纠结这件事了。经过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多年办案经验总结,只有事故证明书的交通事故处理只有诉讼这一种解决方法。

       这一类交通事故的诉讼前期的处理和普通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一样的,准备诉讼材料,着手起诉书,等待法院立案,只是这一类案件在准备材料的时候更加注重对事故发生时证据的收集。因为这一类案件的责任划分在于法院了,更多的收集证据,对于原告获得合理的赔偿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

       该类案件在法院立案之后,法院着手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多方面多手段尽可能的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样子。如果说,在案件的调查取证中并不是很顺利的,最终的责任裁定倾向于伤者一方,对于单车事故有当事人受伤的,基本上会判定为主次责或者是对方全责,所以面对的这样的事故首先要做的的不是自己放弃应该索要的赔偿,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然后诉至法院,法官会在最后的判决中给与当事人应有的公道。

       我国目前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一套明确的办法,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像保险所说的那样的,解决方法和途径有很多,如果草草放弃索要赔偿,那么最终吃亏的都是受害者。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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