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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恰当的时间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2016/7/7 15:41: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判决生效后,恰当的时间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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