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是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二是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两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结案时有几件事要做:
首先是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要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关于赔偿项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您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您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然后,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
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在法院领取赔偿款,在法院发放款通知书上签字,一般是本人签确认,不允许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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