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 (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是比较被动的,首先在证据方面被告没有一手的材料,一般是等到质证庭的时候才能够完全掌握原告一方的情况,在较短时间内作出精准的应对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被告一方在交通事故的庭审中,需要注意的细节还是很多的,小编不在这里一一赘述,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的,建议被告方先行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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