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实际发生的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紧急情况下的机票也在支持之列,但一卡通发票、加油票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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