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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公开议价,你的小区上调了吗?

时间:2016/4/14 10:52: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随着物价的上涨,很多开发商看准了小区停车费这一块“肥肉”,很多当时签署的“不涨价”合同早被抛在了脑后,涨价的政策一出再出。有的地区甚至引发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那么,小区停车费涨价到底由谁说了算?如何定价才更合理?
       在天津,就有因小区停车费上涨引发的纠纷。比如,南开区阳光100国际新城的地下车位,就曾因为开发商擅自涨价、只售不租等行为,一度引发业主抗议。面对业主质疑,小区开发商办公室负责人做出了这样的解释:“因为我们是自有产权,我们咨询过,作为租赁性质的车库是有自主定价权的。可能相对来说高一些,但是我们也没有超过市场周边价格。”

       据了解,2014年12月17号,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放开7项服务价格,其中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意味着长达12年的小区停车费政府指导价彻底终结。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细则,明确小区停车费由市场定价。全国多地的部分小区,陆续出现了停车费过快上涨的情况。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规范的市场定价不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而是必须要经过业主的同意。
       一般来说,小区地上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提价必须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但对于地下车库的车位费,开发商常以“产权所有者”为理由,单方定价。加上好多小区并没有成立像业主委员会一样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无法与物业公司或是开发商对等协商。
       在天津,地上停车位需要过半数业主同意才能提价,所以真提价的情况并不多;而地下停车位一般产权属开发商,由开发商单方定价,再到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开发商定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示不在管辖范围。
       天津市物业事务中心张主任认为,放开定价权,必须有充分的市场秩序基础,才能让产权所有者获得应有的收益,同时又不至于出现恶意抬价导致业主无法承受的情况:“对天津来讲,07年以后高层建筑比例越来越大,把车放在地下的比例也逐渐增大。所以建议开发商租售结合,另外价格的确定,不管是出租出售,要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和周边小区相互照应,平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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