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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算不算交通事故?

时间:2016/4/19 14:27: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开车门看似是小事,但事故引起的损伤一般都比较严重,因为开车门是猝不及防的,车门的硬度也高。关于“开车门”是不是交通事故的定义,已经没有可争议的了,这就是一起纯粹的交通事故!
       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分析在这样的事故中主要的责任划分形式有一下几种:
       1、违规停车,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我行我素负主要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那么,类似开车门这样的交通事故要怎样预防呢?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的交通顾问为大家列举了几个注意事项,做好预防工作,平安出行!
       1、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2、乘车人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
       3、驾驶人开门下车前要注意观察,防止被经过车边的其他车辆碰伤或因开门撞上别人而酿祸。可以先打开一条缝,也是提醒过往的骑车人,门要开了。
       4、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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