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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是否应该明确处罚?

时间:2016/4/20 15:36: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4月15号晚上,上海警方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的微博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关注。对此,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曝光行人闯红灯”。2013年5月份,北京相关部门就通过媒体曝光过闯红灯的违法现象。此外,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福建厦门、四川成都等多地警方也都对违法的行人进行警告或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曝光方式也许可以对行人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其中并不包含曝光。对此,天津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分析说:我们的思维逻辑上可能会产生一种偏差,认为社会管理可以运用各种手段来做。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作为我们交管部门他的授权的范围就是对于闯红灯的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且这个处罚都是依法来行使,曝光这就超出他的一个权限了。管理要局限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而管理也局限在授权的范围之内,我们应该在管理手段管理方式方面进行创新,而不是把它应用的范围无限的扩大。

       尽管法律有规定,警方有处罚,民意有支持,但现实的困境却是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公安部交管局的调查中,93.6%的人认同应该遵守交通信号灯,但是67.0%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通过梳理其他媒体的报道不难发现,行人闯红灯主要有三个原因。分别是,交通自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执法手段,以及道路规划不够合理。

       我认为在现今完全依靠公民个人素质来维护交通秩序的理想很难实现的情况下,采取强力措施予以规范的做法还是很有必要的。

       行人闯红灯是世界共性问题,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看,主要是通过巨额罚款、拘留、与信用挂钩等方式进行治理,均没有使用曝光惩罚。应该在道路上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张贴宣传标语或者示范视频。对于已经违法并且公开信息的行人,除了曝光之外还可以将其违法记录与他的个人征信系统相连接并产生影响,比方说如果存在违法记录之后,那么这个公民将无法顺利地取得驾照或者是无法顺利的获得免费乘车卡等等,另外呢,相关政府部门还应该尽快的对市政设施进行规划增加人行天桥或者地下通道等等,使市民能够更加便利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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