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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可以农转非?

时间:2016/4/29 13:19: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中有这样的一项,叫做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同时该项目的赔偿有和户籍性质相关,虽然目前天津市已经明确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了,但是在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上还并没有按退出最新的办法来规范着一部分的细则问题。在户籍改革之前,被抚养人生活着部分是明确跟随自己户口性质的。

       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接手的刘某的案件算得上是一个特例,同样也是一个办的很漂亮的案件。刘某是2013年的案子,那时户籍改革还没有出台。刘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天津经营一家小餐馆,子女也是在天津的小学上学。在刘某出了事故之后,刘某咨询了多家的律所,主要是想确定自己孩子的生活费问题,到底是否能够成功的农转非。天津国晖说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开具就读证明,以及刘某自己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样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农转非是十分有可能的。

       刘某最终和国晖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律师针对刘某的案件直接是按照农转非的标准写的诉状,要求对方赔偿合理的要求,并就该起交通事故的伤害对刘某进行精神损失赔偿,法院在调解阶段认为刘某的要求合法合理,对诉状的要求予以支持,这个标准下刘某比最初的赔偿金额足足高出了一倍。案件审理之后,刘某给我们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送来了感谢锦旗,如果没有我们专业律师的帮助,刘某的案件只好草草作罢!

       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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