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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诉讼代理

时间:2016/6/3 11:16: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最终选择诉讼道路的交通事故类型的案件一般都是事情清楚、关系明确,案件按照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那么交通事故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有哪些注意的呢?

        1.起诉立案法院: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2.立案时必须本人去吗?有立案资格的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本人,凭身份证;当事人书面授权的代理人,要凭相关手续;事故死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要凭户口簿。

        3.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建议立案前先去咨询法院具体的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去立案,如果若法院出具了不立案的书面材料,可携民事上诉状、不予立案裁定及其它证据,提起上诉。

        4.当被告涉及到未成年人时,起诉时应当连带监护人一起起诉。

        5.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近亲属都可作为原告。

        6.交通事故中多人受伤的可以一起起诉吗?交通事故律师建议伤者同一方的人员尽量选择去同一法院一起诉讼,但是民事诉状和证据材料必须每人一份独立的,也可以在对方的诉讼中提起反诉,以便于尽快拿到赔偿。

        7.代为起诉需要的材料:代他人起诉的人员主要是律师、当事人是的配偶、父母、子女,需要的材料有: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都需要相应的签字和公章。

        8.去法院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材料;损失的证明:病例及票据、死亡的提供死亡相关的证明、财产损失确认材料及票据、其它财产损失相应票据、做了伤残鉴定的提供鉴定报告各种花费的凭证:交通花费的票据、鉴定费票据;其它:误工证明、伤者工资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户口证明,以上证据不一定全部提供,具体依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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