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网

咨询电话:022-58281505           4006262163转812
首页 >> 法律知识 >> 委托律师 >> 正文

交通事故何时委托律师?

时间:2016/7/13 14:59: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接触过很多当事人,他们除了关心最终能够拿到多少赔偿款之外没更加关心交通事故案件的流程,何时委托律师、何时立案、何时鉴定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出来,供各位当事人选择阅读。

        关于何时委托律师?

        根据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多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来说,委托律师越早介入越好,交通事故虽说是没有完全刑事案件那么复杂,但是也并不是非法学人员就可以办理的。从案件发生到案件审结,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很多,比如说出院的病历如何写、诊断证明注意些什么、证据材料都有哪些等等,这些细节非专业律师都是不清楚的,所以说如果律师早期介入,这样的话当事人省心省力,自己的案件最后也能够处理的漂漂亮亮!

交通事故律师

        关于何时立案?

        很多人都知道鉴定时机的重要性,但是对立案的时间却不在乎,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立案的时间决定了你案件后续程序的快慢。有的人总觉得立案是不着急不需要把握的事,其实不然,天津市目前法院都市不支持当事人立案前自己去做鉴定的。所以说,立案的时间关系着案件后面所有程序的紧张,如果想要案件不拖沓,顺利进行,时间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何时鉴定?

        对于这个问题,官方的答案是在伤者的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鉴定,一般为事发之后的3-6个月,但是这时机把握却有着重大的技巧。不同的伤情鉴定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且鉴定时候伤者是选择带着内固定还是拆除内固定也是关键的。我们所每一位当事人的伤残鉴定都是根据自身伤情来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如果当事人没有专业律师在旁帮助,那么鉴定上吃亏是明显的。曾经有个案例,伤者锁骨远端骨折,内部打了钢钉,我们建议再拆除内固定之前鉴定,当事人不听,坚持要二次手术拆除内固定之后再做鉴定,等到伤者二次手术之后,再去鉴定就没有鉴定上伤残等级,令人可惜的几万块钱的伤残赔偿金就这样白白没有了。

交通事故律师

        最后强调一点,目前交通事故案件的伤者在住院期间就会接触到很多律师助理,可能是由于接触过多反而失去了最初的信任,给伤者一个建议,在面对多家律所之间进行比较,不要只是相信一面之词,有必要的亲自到事务所面谈,这样案件才能更加有把握。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交通事故案件委托律师的重要性

下一篇: 律师,始于专业,陷于才华,忠于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