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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划分问题

时间:2016/8/5 13:52: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交通事故造成伤者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赔偿其家属死亡赔偿金,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数额较大,而且死者又有多个继承人,那么这一笔钱应该是怎么划分呢?

       一般在法律上视死亡赔偿金为遗产,它是对死者未来余命年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的赔偿,故应属于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按死者余命年龄和所在地区计算得出,而不是按继承人或近亲属多少得出。一个自然人死亡,就只能依据他的年龄、所在地区的人均收入来计算死亡赔偿金,不能因为他有20个继承人就按20个人来计算赔偿金。例如,某人死亡时60岁,能够得到的赔偿金是10万元,假设他有20个继承人,每人能够得到的赔偿金是5000元,如果他只有一人,则这个人得到的赔偿金是10万元。

       在立法上,我国《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保险赔偿金中的一部分就是死亡赔偿金,所以这时,死亡赔偿金就属于遗产。

       审判实践中对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也是参照继承法处理的。死者近亲属们处分死者遗产和各种死亡赔偿的所得时,一般会按照继承的规则,先偿还死者债务再进行分配,这样既稳定了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诉累和各种矛盾的产生,又有利于继承的进行。既然这种做法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可,理应将人们的该认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规范。

       既然死亡赔偿金可以视为遗产,那么遗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相应顺序的继承人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划分死亡赔偿金即可,一般由于交通事故死亡的伤者,死亡赔偿金的划分如果不清晰需要另行按照《继承法》再次立案另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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