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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

时间:2017/1/17 16:24: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咨询问题:前几天我们家亲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们亲戚受伤住院,经过抢救,最后还是死了。现在具体的赔偿还没有告诉我。我想先做好准备,请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有抢救费用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二、处理事故费用。受害方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应由责任人赔偿,但计算人数一般以三人为限。

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并结合年龄结构和扶养系数依法计算。

六、精神损害赔偿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七、被害人在事故中遭受毁损的其他财物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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