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在28之内下达,但是也不排除意外情况。如果事故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或者有人重伤或死亡的,那么又可能下达的时间更久;如果案件比较简单,一周之内下达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如果说认定书下达之后,对责任划分不认可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第一时间准备复议材料,在三天之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以及申请理由等等。根据经验来说,交警队一般是周五下达责任认定书,那么周一便是复议的最后一天时间,所以从时间上来说,还是相对紧张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它并不是一个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也不是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的法定依据,这样,既然它不属于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也就排出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能。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责任认定书久久不能确定,那么要充分做好复议的准备,这时候建议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操作,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错过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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