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投保人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的交通事故,车主一方则无法申请“代位赔偿”。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比如车自己撞到了墙上,这种情况就无法使用。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代位赔偿”步骤和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事故认定书、全责方相关信息、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保险单据。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定损员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4.获得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成后,先垫付维修费,之后拿到保险公司理赔点进行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你需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
6.结案: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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