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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有风险

时间:2016/9/28 14:10: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现实生活中,车主把车借给家人、朋友、同事使用,或者车主将车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并非实际的驾驶人,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使用人使用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损害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存在这四种情形时,可以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其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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