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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时间:2016/12/19 17:21: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或者部分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交通事故根据财产损失数额以及人身伤亡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对于其中的轻微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16条的规定,对于轻微交通事故,也即事故仅造成1至2人轻微伤,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的,属于15条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具体说来,轻微事故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通事故并不严重,仅造成他人轻微伤或者小额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固定现场证据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或者直接报警等待交警处理现场。

二、交警现场处理

交管部门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派遣执勤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交警赶赴现场以后,应首先固定事故现场证据,然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强制其撤离。

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撤离现场以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当事人以及证人陈述,认定并记录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机动车情况、事故损害情况、事发当日天气情况等信息。

交通事故认定记录结束后,交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在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签订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还可以当场请求交警调解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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