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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费

时间:2013/7/2 9:42:5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很多病人或者家属经常被一些“假律师”开出的低廉的“律师费”所迷惑。在这里,需要向提醒大家注意,不能只看收费的比例大小,一定要弄清楚以下几点:
   1,律师费所对应的工作程度: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包括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所对应的律师费,是一审阶段的律师费,还是包括了二审、执行三个阶段?
   2,律师费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费用?是否还要收取所谓的“办案费”、“公关费”?
   3,是“先付费”还是“后付费”?
“先付费”与“后付费”区别在于:先付费要比后付费的费用相对要少一些,但也意味着赔多赔少、什么时间拿到赔偿款都与律师无关了。
   4,是否开具正规的发票?律师行业有专用的发票,禁止律师私自收费。
案例:
    李先生于2008年11月份遭遇车祸,大腿等部位骨折,住院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乔律师”,2009年1月份,经过商讨,“乔律师”答应以6000元的代理费帮助李先生打赔偿官司。到2009年10月份,李先生多次催问“乔律师”案件的进展如何,“乔律师”一直答复“快要判决了”。李先生不放心,托人去法院打听,结果大吃一惊!法院告诉他“执行款一个月前就打到你们的账户上了”。李先生再去追问“乔律师”,“乔律师”仍然坚持说还没有见到执行款项。在李先生打算去报警的时候,“乔律师”突然打电话说,钱刚刚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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