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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早委托律师对您越有利

时间:2013/7/2 9:42:5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有些当事人意识到了请律师的重要性,但是认为请律师的事情早一点迟一点无所谓。他们经常在咨询了我们之后说:“等我有需要了我再委托你们”、“等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再找你们”、“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 “我先自己去和解,和解不成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由于这些受害者对理赔的知识、程序几乎是一无所知,因此他们根本不明白这个道理:越早委托律师,对当事人越有利!因为:
        一、前面我们说过,伤者最好在事发之后15天之内委托律师,以便争取最有利的事故责任认定,在此不再赘述。
        二、伤残鉴定的时间选择非常重要,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最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很多当事人不明白这一点,当他们下定决心聘请我们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的案件已经没有代理的必要了,因为已经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时机,能够争取的赔偿款项仅仅数千元而已。
        三、对于很多外地来天津的人来说,争取按照天津城市户口的标准赔偿,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证据材料。委托合同签订后,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帮助你收取相关证据和材料,这不但关系到我们赔偿多少的问题,也避免在诉讼程序上浪费时间,争取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四、律师的作用不只是打官司,律师的价值在和解中也会得到充分的体现。签订委托合同后,我们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和解”,进行周密的“和解”策划,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利益。
        五、更重要的是,签订委托合同的早与晚,和律师费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聘请律师和事发后3个月或6个月后再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是一样的,那我们为何不早点聘请律师为自己拿主意,多争取时间,多争取利益?
        总之,越早委托律师,对伤者越有利!您如果在事发之后15天之内,或者出院前1-2周内委托律师,律师将有充分的时间选择最佳的鉴定时机,争取最好的鉴定结果,同时采取各种措施调查取证,这样就可以大大的缩短赔偿的时间,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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