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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16/7/20 13:26: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2015年天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数据为: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数额
农村标准(元)
城镇标准(元)
一级伤残
369640
682020
二级伤残
332676
613818
三级伤残
295712
545616
四级伤残
258748
477414
五级伤残
221784
409212
六级伤残
184820
341010
七级伤残
147856
272808
八级伤残
110892
204606
九级伤残
73928
136404
十级伤残
36964
68202
2、60周岁≤受害人年龄<75周岁 
残疾赔偿金=2015年天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101/18482元/年)×{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3、75周岁≤受害人年龄
残疾赔偿金=2015年天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数据为: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数额
农村标准(元)
城镇标准(元)
一级伤残
92410
170505
二级伤残
83169
153454.5
三级伤残
73928
136404
四级伤残
64687
119353.5
五级伤残
55446
102303
六级伤残
46205
85252.5
七级伤残
38564
68202
八级伤残
27723
51151.5
九级伤残
18482
34101
十级伤残
9241
17050.5
死亡赔偿金
1、死亡受害人死亡时在60周岁以下的
死亡赔偿金=天津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5年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即: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34101元×20年=682020元;农村标准;死亡赔偿金=18482元×20年=369640元。
2、死亡受害人死亡时在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
死亡赔偿金=天津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5年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
即:死亡赔偿金=34101元×{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18482元×{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农村标准)。
3、死亡受害人死亡时在75周岁以上的
死亡赔偿金=天津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5年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即: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34101元×5年=170505元;农村标准:死亡赔偿金=18482元×5年=924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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