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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时间:2017/2/7 15:27: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事业也得到迅猛发展。交通运输日益成为发展经济、实现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从1988年开始施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到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终出台,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1991年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这样可以把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法可依,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在实施的这么多年中充分施展了不可弥补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以及管理发生了有史以来巨大变化,一些问题当前非常突出: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逐年攀升,给国家财产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而是大城市的交通拥堵也逐渐严重,道路通行效率尤其低下,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三是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证审验管理环节没有很好地体现管住重点、方便大家的原则;四是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管理手段单一、执法力度不够;五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不规范,乱执法、滥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对道路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要规范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行为,明确交通运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公共交通秩序,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

《道路交通法》的顺利实施能够保障公民的安全出行,以及一旦发生意外之后双方如何协商顺利解决,有法可依更加是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所以说《道路交通法》必须要制定,而且更加要规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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