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很多受害者上来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赔偿金额。我们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也能体谅当事人这样问的目的。但是,赔偿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它包含多个赔偿项目,不同的交通事故都有其固有的特点和个性,没有一概而论的说法。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定会涉及的一个话题便是和解或者调解,说白了交通事故的赔偿能否和解就是赔偿金额是否是在双方的接受范围之内。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一般是在误工费部分,关于误工期的确定是很多被告及其代理人关注的点,所以众多的调解案件最后都会止步在这一项上。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是不是会少拿赔偿款?这个问题在当事人问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答案了,赔偿款或许会比开庭审理判决的要少,但是只要不是少太多都是可以接受的。比如说赔偿款细则算下来差不多15万,和解的话对方赔偿14万,那么就差一万块钱,而且还省去了中间诸多的麻烦,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支持和解或者调解的。和解或者调解的另一大好处就是除去繁琐的审理过程,受害者可以在调解之后第一时间拿到赔偿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案件是否接受和解或者调解,最后有什么样的结果,这也是逐一分析的,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专业的交通事故处理律师也不会给所有人一个标准答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和解或者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的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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