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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交通事故和解的建议

时间:2017/1/19 15:37: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较多的人会选择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和解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和解的技巧又有哪些?没有律师的帮助和解的成功率大概在多少呢?

交通事故的和解其实并不比诉讼程序简单,其中的技巧和可能存在的陷阱也不是一两句就能够概括全面的,根据律师在交通事故和解中谈判的经验,总结了几点实用技巧,希望当事人在和解时能够从中获益。

一、条理清晰,把握事实,适当利用有利条件。

和解的前提是事故双方自主自愿,首要条件应该是对事故造成伤害的事实把握清楚,对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做到区分,尤其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所以在调解之前应该掌握事故经过,在了解事故经过的时候,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要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事故双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

二、分析事实,善用沟通技巧,多选择专业术语。

交通事故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应当有所区别,做好调解工作,首先要讲究调解语言技巧。交通事故是意外造成,事后伤害的类型较多,有轻有重,在沟通时注意不同的场合选择适当的词语,避免语言过激,带来二次伤害。在商洽具体金额的时候,多选用专业术语,尽可能的规范化解决问题,在和解协议上也选择简明准确的词汇,避免模棱两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找好切入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进和解的达成。

赔偿数额是双方首要关注的点,但是这个数额要如何确定呢?数额中包含很多项目,有的项目是固定的,有的项目是灵活确定的,这就需要谈判的双方来寻找各自的切入点,以此来促进和解的达成。尽量在调解之前以聊天、讲事例、倾听等方式,缓解双方矛盾和冲突,使在调解当中双方都能理智对待,并有情、知法、有理。同时,调解人应当要告知当事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调解的几次机会,因交通事故致致伤、致死、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期限等等。

四、换位思考,双方互相理解,拒绝歇斯底里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调解开始之前,对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有了预估,通过之前双方的简单接触,双方也会选择各自的切入点来进行谈判。注意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关系,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退一步思考一下,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不要因为肇事者的意外过错而放大事实,也不要因为受到的伤害而歇斯底里,事故的发生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有时换一种态度就会得到一个更好的结果。

五、和解也要适当运用三十六计,收放自如才是正解。

在使用了诸多的方法,调解也无法成功的时候,只好终结调解,下达调解终结书,建议双方转变个脑筋,如果准确把握了对方的心理,有时候欲擒故纵也是很好的办法。这个时候更多的当事人会通过法律咨询等方法明白法律的规定,权衡双方的利益得失。这个时候往往欲擒故纵的方法让更多的当事人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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