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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后关于垫付费用的问题

时间:2016/8/9 13:56: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伤者在医院等着救命钱,那么肇事方如果不垫付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呢?

        交通事故都是人命关天的事,一旦发生,伤者需要的治疗费用,急需救命的钱,当然需要垫付!虽然相关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要求,但是从人道主义的层面上来讲,肇事方为伤者垫付医疗费是应该的。

        但是还有另一个观点,肇事方一般为车主,都会给爱车购买相应的保险。车主也会担心垫付之后与保险方面的理赔会增加复杂程度,所以一般来说也会推辞无限制的垫付。

        在垫付医疗费的时候要,要注意保留相关单据,如果是直接给医院,那么保留发票单据,如果是给了对方家属,那么必须让对方家属出具收条,收条最好在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字,多名家属的,在场人员多写几个名字!

        至于垫付多少,看伤者情况,并不是垫付全款,也不是一分钱也不垫付。事故发生之后,毕竟还是需要双方协商来解决问题的。调解时必须是你、保险公司、对方,三方到场,如果涉及到互相赔偿,必须对方的保险公司也到场,调解的时候,注意尺度问题,如果你是伤者一方,切莫狮子大开口,赔偿合理即可;如果你是肇事一方,你的保险会给你解决90%以上的事情,你需要担心几乎可以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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