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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三种基本方案

时间:2016/8/30 16:50: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是每一位当事人应该做的。很多当事人想着可以省事,选择不报警,但是由于没有报警,交通事故后续的赔偿问题无法保证,所以说看上去你是选择了捷径,殊不知你在找的更多的是麻烦!

        交通事故事发后的处理中,根据情形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我建议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②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交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对于不构成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我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对于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包括已经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选择诉讼的方式更有利于受害者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并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中的问题,比方说以上二种方案中一般都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同时不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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