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网

咨询电话:022-58281505           4006262163转812
首页 >> 国晖案例 >> 正文

农业户口也可以按照农转非的标准获得赔偿

时间:2016/3/17 13:07: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农业户口的赔偿力度是低于非农业户口的,这一点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在法律面前,谁也不能够扭曲事实。但是并不是所有事故中的农业户口最后的解决标准都是按照农业户口执行的,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长期生活在城镇并且缴纳社保等,在最后的解决方案中,法院有极大的可能是按照农转非的标准判决的。
生活在天津市津南区的马某就是这样的情况。马某运营着一辆小型客车,在某交通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且原住址还经历了拆迁。在2013年7月20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在早期的双方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协议,最后马某起诉,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补偿事故中受到的损害。
在证据材料整理中,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建议: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按照非农户口进行赔偿的,所有按照律师的建议马某提供了原村委会开具的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社保查询单一份、户口本一份,证明马某虽然是农业户籍,但是常居住地是城镇并且主要来源也是城镇,希望在对方按照非农业户口提供误工费的补偿。在最后的判决上,法院支持了这一请求,当事人马某获得了按照非农户口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不得不为我们的当事人做出赔偿。
由这个案件不难得出结论,如果在处理过程中缺少了律师这一专业的建议,最后在赔偿中我们的当事人也许就默默接受了农业户口的赔偿数额,正是在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为当事人拨云见日,最后拿到满意的赔偿金。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中的精神损害抚恤金你注意到了吗?

下一篇: 交通事故中退休工人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