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中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的。这一点对农村户口来说就显得尤为不公平,但是法律规定如此。因此在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中,很多受害者在城市中生活,主要经济来源也是来自城市,在得知这样的消息的时候难免很失落,这时我们的律师便会告诉他,不要这么早就心灰,在赔偿中是可以主张以“农转非”的形式获得城镇标准的赔偿。
具体的准备材料有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在城镇居住满1年的证据和事故发生前1年,受害人在居住的城镇有稳定收入的证据两部分,具体的细则证明有: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的凭证、暂住证或居住证、居委会的证明等来证明受害人的居住情况,还需要1年劳动合同、1年工资表或1年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等等来证明受害人的经济收入。
原告张某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龙门乡东坛山村的以为普通村民,来津务工多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张某想申请按照城镇户口来对他自己进行赔偿,在准备材料的时候,暂住证部分出现了小麻烦,由于张某在天津市租房,中间好几段时间是断开的,有时黄某就租一个简易房,也没什么合同,这就导致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张某在天津的连续居住情况。但是根据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多年经验,在诉状主张的时候这一点影响并不是很大。
张某的案件在西请去法院进行了调解,我们律师的主张得到对方律师的辩驳,对方并不是很愿意按照城镇的标准对张某进行赔偿。我们的律师一一列举了相关的证据,从法条上从情理上一一驳倒了对方的辩词,最终张某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张某顺利的拿到了按照城镇户口的赔偿款。
事后,张某给代理该案件的律师送来了锦旗,这面锦旗悬挂在国晖所的荣誉室里面,在这里有众多的受害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