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伤者张振枝委托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自己的交通事故。张某的交通事故发生在2016年4月15日,在西青区出的事故就近送往西青医院救治,事故造成张某5根肋骨骨折。
经过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理赔顾问的前期接触,张某的伤情能够达到十级伤残的标准,等到张某伤好出院之后,准备各项起诉材料,医院持续开假条,这样一来张某的误工期保守估计是3个月,加上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总和能够达到8万左右的赔偿款。
张某的案件提前委托有几点好处:一是张某住院期间委托,我们所提前了解案情,帮助办理出院各项手续,另外也避免了保险公司见缝插针,从各方面缩少张某的赔偿款;二是张某案件此时委托是最佳的时机,不管张某是和解还是起诉,这起交通事故都有了主心骨,在律师的指导下,张某的交通事故解决起来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张某自己的麻烦,张某只需要等待赔偿款到账就可以了;最后是张某的案件是事后收费的,这更加是免除了张某的后顾之忧,不用担心额外的律师费带来更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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