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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脚面骨折,获赔9万余元

时间:2016/7/22 16:08: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伤者李某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脚面骨折,具体是左足2、3、4跖骨骨折,2、3、5趾骨末节骨折,左足第1、2趾蹼皮肤裂伤。入院后,石膏固定,消肿止痛,调整治疗,直到伤者伤情稳定后出院恢复治疗。

       在李某住院期间,交警队出具了该起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伤者李某无责,对方肇事车辆全责。对方车辆在天津市某保险公司缴纳了保险,理应对该起事故中的伤者做出合理的赔偿。在此期间,李某也多方打听专业的律师,最终选择了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代理李某的交通事故案件,按照合同规定,李某前期不需要缴纳任何的律师费,只需要在李某拿到赔偿款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律师费,在这一方面,不会给当事人前期增加任何经济负担。

       事故处理中,对方保险多次与我方律师协商,希望该交通事故可以和解,保险最初给出的数额是愿意承担伤者所有的医疗费,除此之外再多付3万块钱作为各项赔偿。我方律师认为该项目给的没有依据,伤者在交通事故中不仅仅受伤,还承担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经济、肉体、精神上受到多重打击,这样的赔偿明显的不合理。

       根据我国伤残鉴定标准,李某的伤情完全可以达到十级伤残,不管是去哪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都是没有问题的!我方律师将自己的观点和对方交涉,最初保险公司并不承认伤者能够构成残疾的说法,但是保险公司看到我方态度坚决,又在准备诉讼,所以对伤残鉴定的说法也就认同了。

       在和解时,律师为伤者的每一项赔偿金额给出了具体的数字和相应的法律依据,我们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不能马虎一点一滴,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伤者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讨回公道。我们虽然不至于多要赔偿款,但是该有的赔偿款一分也不能少!

       经过一系列的唇枪舌战之后,双方就李某的交通事故一案达成和解,最终保险公司和对方车主答应一次性赔偿给李某9万多元,其中包括医疗费一万八千多元,残疾赔偿金六万八千多元,护理费两万余元。和解协议签订之后,具有法律效力,即日生效。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022-5828-1505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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