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某,男,天津市和平区城镇居民,因与裴某交通事故受伤;
委托代理人姜律师,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被告:裴某,男,交通事故驾驶司机;
被告:王某,女,肇事车辆所有人,同时与被告裴某为夫妻关系;
被告:天津市某保险公司(即车辆投保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事故简介:
2015年7月的某一天,被告裴某驾驶登记在王某名下的捷达牌轿车,在鞍山西道某停车场出口与原告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裴某与原告唐某同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发之后,原告受伤住院,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确诊为做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并伴随高血压,总共住院45天,花费医疗费9万余元。
诉讼请求:
在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所列出的清单中可以清楚的看出,原告请求赔偿医疗费9万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0元,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1万余元,误工费2万余元,残疾赔偿金6820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以及鉴定费、交通费若干,共计20多万元。
赔偿结果:
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16709元,护理费11824元,残疾赔偿金68202元,以及交通费、精神损失抚慰金数千元,合计11000元;
二、在商业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超出部分医疗费的60%(按照责任划分),共计5万余元。
三、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营养费数千元;
四、被告裴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鉴定费1500元的60%,即900元。
案件整理:
唐某委托的交通事故案件是我所代理的典型案例,并且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所未收取任何形式的律师费,在唐某拿到赔偿款时再支付的律师费,这极大程度的减轻了原告方的经济压力。
从另一方面说,案件委托给专业的律师,当事人可以完全放心,只需要等待拿到赔偿款即可,很多案件细节不需要亲力亲为。而且,交通事故事关定残事宜,该过程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经验性,以上诉案例为例,非专业人员根本不知道胫腓骨骨折到底能够达到几级伤残,而这些恰恰是我们专业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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