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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轻伤,该不该起诉?

时间:2016/9/1 16:08:00 来源:天津交通事故网

        如果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般比较倾向于和解,或者私了,对于这样的做法,律师不发表太多看法。但是,一旦选择私了手段,这也就意味着需要承担巨大的隐含风险。

        交通事故的处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有伤者,就应该获得合理的赔偿,但是肇事一方往往会选择只负担伤者的医疗费,其他费用不予支持。所以说,表面上看到的结果就是:伤者受伤,肇事者垫付医疗费,然后再无其他。单单从赔偿的角度来说,赔偿数额就损失了很多项目。

        当事人魏某,交通事故造成颅骨轻微骨折以及面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魏某的伤情不构成伤残,无法依据法律来获得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肇事方也咨询过专业人员,知道魏某的伤情不构成伤残,所以在赔偿方面不积极,此时肇事方的心理是反正对方也要不到多少钱,那么肇事方一拖再拖,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魏某期初确实想事故不大,和解就好了,没必要走一套诉讼程序。但是这对方的态度实在让人寒心,就冲这个态度,就算是没有太多赔偿款也要打官司解决,相信法律会给与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从当事人魏某的委托到判决书下达都十分顺利,时间也是三个月不到,法律上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从立案到审限不能超过三个月,况且魏某的案件事实清楚关系明确,所以审理起来也不是很复杂。另魏某感到惊喜的是,该案件最终的赔偿金额除了基本的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多个项目,赔偿款也是最初估计的三倍之多,事后魏某多次表示感谢,如果不是律师的帮助,也行魏某只是拿到医疗费就匆匆结案了。

        其实,不管交通事故大小,都应该按照规章程序来办事,有的人贪图小便宜,偷偷私了,不报警不备案不起诉,但是这样做增加的双方的风险,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定是难以解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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