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王某经朋友介绍在某工地值夜班,某日晚上,王某在约2米高的站台上摔落,被同事送往医院,经检查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伤残鉴定等级为8级。后经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查明得知王某受伤的工地的工程是由某集团承包,某建筑公司分包,陈某作为该工程的包工头,王某是陈某雇佣的。王某和公司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集团对调解意见表示同意,由某建筑公司赔偿王某的损失,包工头陈某愿意将已经垫付的费用作为纠纷补偿金给付王某。最终王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法院裁判】庭审中,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本案的纠纷,某建筑公司认可其雇佣王某从事劳务活动,愿意一次性给付王某各项经济损失,,不再主张返还,王某与三被告不再就此事产生纠纷。
【律师点评】王某实在从事雇佣劳动合同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某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陈某作为施工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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