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涉及到住院的,在出院时的注意事项比较多,有的是需要医院做出说明的,这部分要和简单的病历区分开,一定要和医生说明这一点要做出书面的陈述,包括以下几点: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另外,根据我们国晖律师事务所多年的实践经验,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是因为我们发现,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当事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希望能多加注意。
如实在不懂,欢迎咨询022-5828-1505。 我们认为,当事人最好一住院就请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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